教育部前於98年10月16日以臺訓(一)字第0980173822號函發「大專校院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指標及評估量表」予各公私立大專校院,以協助各校檢視校園人權現況並作為人權環境評估工具,以提升校園人權氛圍。為了解本校112年執行狀況,請本校教職員生惠予填具本調查表,以做為本校改善校園人權環境的參考依據。謝謝大家!
學生事務處 敬啟
一、本問卷分析期間為112年,可就填答人在本校就讀或服務期間的認知填答。
二、為求評量之周延,本評量包含「量化評估」與「質化評估」。評量標準說明如下:
(一)第一至九項指標採五等氏量表:非常良好(5分)、良好(4分)、尚可(3分)、待改善(2分)、亟待改善(1分)
(二)第十項計分標準為對於學校生活是否友善的總評,評分標準為0分至100分